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复试资格线现已公布,按照分数线要求,我院专业尚有一定数量的空缺名额,需要接受调剂考生。现将我院2011年调剂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剂要求及程序
1、成绩要求:考生成绩(单科、总分)需达到国家2011年复试最低控制线(A类地区)要求;
2、专业要求:申请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需与申请调剂专业属同一学科门类,即专业代码前两位相同;
3、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调入专业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考生初试科目中须有数学;
4、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它要求;
5、凡调剂考生,均需登陆研招网( http://yz.chsi.com.cn/),填报(补填)调剂志愿并确认;
6、我院将在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后及时通知考生并安排复试;
二、优惠政策
1、调剂考生全公费名额为80%,按照先来先到,并与成绩相结合的原则给予公费;
2、所有录取研究生(联合、委托培养生除外)均享受3000元/年基础奖学金;
3、按考研成绩(初试成绩70%+复试成绩30%)排名确定优秀奖学金获得者,奖励金额1000元/人;
4、按考研单科成绩设置单项奖学金,奖励英语、数学等单科优秀者,奖励金额1000元/人;
5、所有奖学金及公费指标每年评定一次。
三、接收调剂专业
威斯人所有官方网站 |
087100 |
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学) |
120202 |
企业管理 |
125100 |
工商管理硕士(MBA) |
四、特别提示
1、考生必须网上回复是否同意参加我校复试,未在网上确认“接受复试通知”,将不能被我校设为“待录取”状态,我校将无法录取(下载不了数据)。
2、考生上网填报调剂志愿或修改调剂志愿48小时以内,不能再次修改。
3、考生一旦参加了我校复试并被我校设置为“待录取”,而且接受了我校的“待录取”,未经我校同意,不能再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也不能被第一志愿单位补录。非经双方协商同意,我校和考生均不能单方面取消“待录取”。在调剂工作结束后,接受“待录取”的考生经教育部审查合格,将被正式录取。也就是说:
(1)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结束后,如果符合录取条件,将被我校设置“待录取”标记;
(2)考生必须在我校要求的时限内答复是否接受待录取,否则我校可随时解除“待录取”标记;
(3)一旦考生同意“待录取”,在未征得我校允许的情况下,不能再接受其它单位“待录取”。
五、通信地址
学校代码:10495
学校名称:武汉纺织大学
学校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纺织路一号
研究生处网址:http://gs.w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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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联系电话
威斯人所有官方网站联系人:李林元老师 电话:13476070175;
陈勇跃老师 电话:13429896128;
研究生处电话:027—63101818, 027-87611577(兼传真)
市内乘车路线:乘坐538、572、583、586、590、739、810、811、901路公交车纺织路站下车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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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