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17年我校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效益和水平。
3.坚持在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复试过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平、结果公开。
5.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组织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复试和录取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学校成立复试督查组,负责监督检查复试录取工作
2.设立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物流工程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具体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工作。
3.根据学科专业,三个学科成立由27名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三个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本学科专业复试的各个环节,小组设秘书1 名,负责复试的记录工作并协助安排有关事宜。
三、复试要求及对象
1.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物流工程复试分数线按照《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2、第一志愿上线考生、调剂志愿考生。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面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1.专业课笔试(闭卷,占复试成绩的40%)
复试科目:管理综合理论与方法。满分为100 分。
2.外语能力测试(占复试成绩的20%)。主要考察听说能力,满分为100分。
3.综合素质面试(占复试成绩的40%)
采用面试、笔试形式。主要考核学生的治学态度、知识结构、实践能力、专业潜力、心理素质等。满分为100分。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全面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考生须提交《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管理经济学或数据库原理或企业管理或市场营销,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复试参考书目: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专业复试参考书目:《管理学:原理与方法》(第6版),周三多编著,复旦大学出版社。
物流工程专业复试参考书目:《现代物流管理概论》,周兴建主编,中国纺织出版社,2016年。
五、复试安排
1.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3月20日8:00-12:00。地点:阳光校区行政楼1楼阶梯教室。
2.复试时间:2017年3 月20日。具体笔试时间:9:00 -11:30;14:00-16:20。综合面试时间:9:00-11:30;14:00-16:20。笔试地点:阳光校区07-514、536。面试地点:07-522、07-532。
3.复试费、体检费
复试费缴费方式:研究生处资格审核时现场缴费。
体检地点:阳光校区校医院(考生凭缴费证明参加体检)。
复试费100 元、体检费35元(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核定)。
六、程序
1.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进行资格审查,未经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取消复试资格,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提供本人以下资料:
(1)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及复印件;
(2)不同类型考生,须分别提供:
★往届毕业生:毕业证书,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应届本科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大学期间完整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以及教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同等学力考生:大专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同等学力考生对待,仍须提供结业证或毕业证),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体检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根据统一安排到学校医院缴费参加体检。
3.复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照各一级学科复试时间安排参加复试。
4.每位考生携带1张1 寸近期免冠照片备用。
七、成绩计算和录取
1.复试后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原则上按初试总成绩占60%,复试总成绩占40%的比重相加组成。
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
其中: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40%+外语能力测试成绩×2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40%。
2.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A复试总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
B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或一门以上不合格(60分以下)者;
C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D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E体检不合格者。
3.拟录取名单: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物流工程学科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公示10个工作日。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全程监督制度。校纪委(监察处)参与复试录取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
2.实行巡视制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派有关工作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加强监管。
3.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物流工程学科建立健全复试录取工作规章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4.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存档制度。复试小组对复试过程全程录像,并刻盘存档。
5.实行复议制度。为及时处理复试录取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必须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
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物流工程学科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对该学科考生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向考生公布监督电话,如有考生提出疑问,应及时答复和解释。
对于因争议较大而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可决定再次复试或复议。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7—59367495
校纪委(监察处)监督电话:027—59367559
威斯人所有官方网站办公室电话:027-59367318或59363328
九、学校地址及交通线路
(1)地址: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1 号
(2)市内乘车路线:汉口火车站下车乘地铁2号线到光谷再转乘902公交到普安新村站下车;武昌火车站下车乘地铁4号线到中南路站转乘2号线到光谷再转乘902公交到普安新村站下车。武汉站下车乘地铁4号线到中南路站转乘2号线到光谷再转乘902公交到普安新村站下车。
十、相关网站
研究生处网站:http://gs.w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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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