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斯人所有官方网站2013年研究生复试方案(学术型)

来源:院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04-02    作者:李林原    点击次数: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1号)和我校2013年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方案等的要求,威斯人所有官方网站为促进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进一步加强复试环节在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中的作用,确保招生质量,经研究决定,第一批复试工作定于2013年4月8日举行。为做好复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指导思想及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的效益和水平。
3)坚持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复试过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平、结果公开。
5)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2、组织机构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2)威斯人所有官方网站成立招生领导小组,由夏火松院长任小组组长、王济平副院长任小组副组长(执行),负责制订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3)威斯人所有官方网站根据学科专业,成立由5~9名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的复试工作小组。设组长1名,负责本学科专业复试的各个环节;设秘书1名,负责复试的记录工作并协助安排有关事宜。
(4)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名单:潘慧明教授、黎继子教授、杨卫丰教授、马玉超教授、陈子彤副教授、吴锦峰副教授、吴国斌副教授、陈勇跃副教授、张星副教授、李小丽副教授、曹晓刚副教授、研究生秘书。
3、复试对象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专业达到国家分数线的考生;调剂考生以网上接受我院调剂复试通知为准参加复试。
4、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进行资格审查,时间为48日(星期一)。接受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按要求交验以下材料的原件,并提供相应复印件:
1)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准考证;
2)除提供上述材料以外,不同类型考生,还须按以下内容提供相关材料:
*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教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中国研究生信息网(http://yz.chsi.cn/上进行在线学籍学历认证,并打印《教育部学籍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应届本科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大学期间完整成绩单(须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同等学力考生:大专毕业证、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同等学力考生对待。
3)资格审查在学校研究生处进行(阳光校区行政楼3楼)
4月8日(星期一上午)
4月8日(星期一全天)
复试报到、资格审查
时间:8:30-12:00
地点:阳光校区行政楼三楼研究生处
体检
时间:9:00-16:00
地点:阳光校区校医院
5、复试主要方式与内容
复试包括专业笔试、面试及外语听力测试。复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知识结构、专业素质和创新能力,全面考核学生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责任感、决策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等。
(1)复试主要方式
1)外语听力测试:四级听力和口语测试。
2)专业课笔试:(1)管理科学与工程复试科目:管理科学综合理论与方法。同等学力加试:管理经济学或数据库原理或市场营销或数理统计。(2)企业管理复试科目:工商管理基本理论与方法。同等学力加试:管理经济学或数据库和企业管理。
3)综合面试。
4)复试体检:按照教育部规定,所有复试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没有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时间:2013年4月8日。听力测试时间:12:30-12:50;具体试时间:12:30-14:30(笔试未准时参加者,视为放弃);综合面试:14:30-16:50。地点:阳光校区07-532(即文科楼)威斯人所有官方网站会议室。
(2)复试主要内容
1)笔试:由学院根据招生简章所定考试科目组织命题,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值为100分。试卷的命制及管理由学院主管院长负责,复试后试卷交存档备案。
2)面试:面试满分值为100分,以学科专业为单位进行,重在考察学生的素质和能力,包括:思想品德;思维敏捷程度、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心理素质等;专业知识面;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以及外语口语等方面的能力。
具体要求:
A: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B: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C:每个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D: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必须统一。
3) 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总分100分,测试时间一般为15-30分钟。
4)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为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试题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要求掌握。加试课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6、复试费用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核定,复试费100元,体检费40元。
7、录取办法
学院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录取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考生的录取成绩按下列加权法进行计算:
1)复试后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原则上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的权重相加组成。
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其中: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40%+外语能力测试成绩×2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40%。
2)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或一门以上不合格(60分以下)者、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排定录取名次、不予录取。
3)拟录取名单:学院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处审核后公示一周。
8、其他事项
1.每位考生携带三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备用。
2.教育部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打印网址http://www.chsi.com.cn,不能在该网站查询到本人学历信息的往届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不能查询到本人学籍信息的考生不能以应届本科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3.报考类别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考生,在复试通过、拟录取前需将与工作单位签定的协议书(一式三份)交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过期不交者按非定向或自筹经费生调取人事档案。
4.凡由外校调剂到我校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的考生,我校研招办已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平台发送复试通知,不再另行公布名单。
5.复试通过后,所有考生须提供《武汉纺织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政审表》(附件3)、对于调剂考生需将初试试卷寄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6.拟录取名单在复试工作结束1周内上网公示。
9、学校地址及交通线路
1.地址: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1
2.市内乘车路线:可乘901(内环线)公共汽车到普安新村站(我校阳光校区);或乘538583590572811810586739路公共汽车到纺织大学站(我校南湖校区),再乘校车至阳光校区。
10、联系电话
威斯人所有官方网站联系人:
李林元老师电话:027-59363328/7318;13476070175。
研究生处电话: 027-59367495
威斯人所有官方网站网站: http:/glxy/index.jsp
研究处网站:http://gs.wtu.edu.cn/gotohtml.do?method=readArticle&id=53c3b0bb3d912092013dc8941368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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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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