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确保评审结果的公平性,根据《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武纺大研〔2012〕16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评选对象:威斯人所有官方网站正式录取全日制普通类硕士研究生。休学、退学、延期毕业的研究生,委培生、联培生不参加评选。
第二条 参加国家奖学金评选的研究生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 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4、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学位课程成绩有一门不及格者取消评选资格);
5、积极投身科学技术研究,开拓创新,科研能力突出;
第三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采用计分制(百分制)
评定计分总分由学习成绩、科研成果两部分组成。其具体评分标准为:
(1)学习成绩占总分的20%。学位课程和选修课平均成绩的计算,按学校研究生处的计算办法执行。
(2)科研成果占总分的80%
①科研成果具体打分参照《威斯人所有官方网站教师绩效业绩点考核奖励办法》、《威斯人所有官方网站论著与课题类专项业绩点奖励》,《获奖和学科建设类成果专项业绩点奖励》执行。科研论文、获奖等科研成果署名要求研究生是第一作者,或其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
②凡未提供检索报告科研论文的,按照会议论文或一般论文对待。
③参与导师科研项目申报不计分。参与导师项目研究须有导师提供支撑材料。
④同一论文被不同刊物收录(转载),以最高级别刊物加分,不累加。
学习成绩最高分不得超过20分、科研成果的最高分不得超过80分。
第四条 经查实有学术不端行为的研究生,取消所有奖学金的评选资格;
第五条 如有硕士生导师自己指导的研究生参加评选,该导师实行回避,不参与评审工作;
第六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程序如下:
1.、威斯人所有官方网站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 研究生个人申报,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向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3..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进行初步评审,综合排序,确定学院本年度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本细则只适用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由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威斯人所有官方网站
2013年1月7日